浙江紅獅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水泥窯協同處置3萬噸/年危險工業廢物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第二次公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及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環發2006[28號]《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現將“浙江紅獅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水泥窯協同處置3萬噸/年危險工業廢物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有關內容及評價結果第二次公告如下:
一、建設項目名稱及概況:
1、項目名稱:浙江紅獅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水泥窯協同處置3萬噸/年危險工業廢物項目
2、項目性質:技改擴建
3、建設單位:浙江紅獅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4、建設地點:浙江紅獅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廠區內(原4000噸/日水泥熟料生產線)
5、建設規模:項目擬在浙江紅獅水泥日產4000噸熟料水泥生產線生料投加點增設非揮發性工業廢物預處理系統,增設固廢貯存、均化配制、輸送等預處理車間和1.5萬噸固廢儲存庫及輸送系統,新增3萬噸危險工業固廢處置規模。
二、本項目可能對環境造成的影響:
1、本項目污染排放情況如下:
①廢水:本項目車間沖洗廢水摻進危廢入窯焚燒,不外排廢水。同時不新增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經二級生化處理后通過南側農溝渠外排金華江。
②廢氣:本項目產生的廢氣主要分為三大類:窯尾廢氣、粉塵和惡臭氣體。
③噪聲:本項目噪聲主要來源為危廢預處理車間中的攪拌機、輸送泵等。
④固體廢棄物:本項目產生的固體廢棄物主要包括窯灰和收集的粉塵。
2、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
①地表水環境影響:項目建成后,產生廢水主要為車間沖洗水,車間沖洗廢水摻進危廢污泥入窯焚燒,項目不外排生產廢水,不新增生活污水,因此本項目實施對地表水影響較小。
②地下水環境影響
在工程設計中,本項目危廢預處理車間和危廢暫存庫等構筑物設施均按照分區防滲要求做好重點防滲措施,可確保不污染地下水。
③環境空氣影響:根據環境空氣預測數據統計結果,在正常排放情況下,各類污染物的最大落地濃度均能夠滿足相應的環境質量標準限值的要求,因此在正常工況下本項目廢氣污染物排放對周圍環境空氣的影響不顯著。
④聲環境影響:噪聲預測結果表明,采取工程擬實施的噪聲防治措施的基礎上,正常工況下,項目在采取本次評價所提及的噪聲防治措施的基礎上,企業四側廠界噪聲預測貢獻值均可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限值要求,敏感點可以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2類標準要求。
⑤固體廢棄物處置影響:本次評價要求建設單位須對生產中產生的固廢分類收集、暫存,積極落實各項固廢暫存要求和措施,同時產生的固廢須及時妥善處理、處置,項目產生的窯灰和收集的粉塵摻入熟料,危廢預處理車間產生的少量濾渣與危廢一起入窯焚燒。經過上述處理后,項目產生的固廢基本上得到有效、合理的處置,對周圍環境基本無影響。
⑥風險影響:項目建成投產后可能存在的環境風險主要來自于以下幾個方面,廢氣等治理設施因故不能運行,使得污染物超標排放;火災爆炸事故。最可能出現的環境風險之一就是各治理設施不能正常運行所導致的事故排污風險。污染物事故排放對周邊環境會造成較為嚴重的影響。故項目現有成投產后須加強管理,嚴格落實風險防范措施,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
三、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主要結論
浙江紅獅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水泥窯協同處置3萬噸/年危險工業廢物項目能處置并綜合利用蘭溪市及其周邊地區的危險工業廢物,對于區域的環境保護總體上是有正面、積極意義的,項目的建設對改善蘭溪市及其周邊地區的區域環境具有積極的意義,因此本項目的建設具有積極的意義且非常必要。在認真落實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嚴格執行“三同時”的前提下,確保達標排放,從環保角度分析本項目的建設時可行的。
四、公眾查閱環評文件簡本的方式和期限
查閱方式:報告書簡寫本自行從附件下載。
查閱時間:2016年4月18日至2016年4月29日,共十個工作日。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事項
1、對項目的意見;
2、對環評內容的意見;
3、對項目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的意見;
4、其他意見等。
[注]:請公眾在發表意見的同時盡量提供詳盡的聯系方式。
六、當地環保部門、環評單位和項目建設單位聯系方式
1、建設單位和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浙江紅獅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聯系人:范黎明 聯系電話:18005798799
2、環評單位和聯系方式
環評單位:浙江省工業環保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聯系人:朱科峰 聯系電話:0571-88067185
3、環保主管部門和聯系方式
蘭溪市環境保護局行政審批科
聯系人:周志剛 聯系電話:0579-88902728
浙江紅獅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水泥窯協同處置3萬噸年危險工業廢物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
公告發布單位:浙江紅獅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發布時間:2016年04月18日